中藥熬煮前通常需要浸泡30-60分鐘。
浸泡時間主要受藥材質(zhì)地與季節(jié)溫度影響。根莖類藥材如黃芪需浸泡40-60分鐘讓纖維軟化,全草類如薄荷僅需20-30分鐘避免揮發(fā)油流失。夏季氣溫較高時浸泡30分鐘即可,冬季寒冷環(huán)境需延長至50分鐘。礦物類藥材如石膏應單獨浸泡1小時以上,果實種子類如決明子可適度搗碎后浸泡。水量需漫過藥材表面2-3厘米,期間可攪拌促進成分溶出。若使用自動煎藥機,浸泡時間可縮短至25-35分鐘。對于特殊處理的藥材,蜜炙款需延長浸泡時間,醋制藥材應控制浸泡強度。注意浸泡容器以陶瓷砂鍋為宜,避免使用金屬器皿。
煎煮前建議將浸泡用水直接作為煎煮液使用,避免營養(yǎng)流失。日常儲存藥材需密封避光,潮濕環(huán)境應縮短浸泡時長。煎藥時宜先用武火煮沸再轉(zhuǎn)文火,不同藥材需按醫(yī)囑順序投放。完成煎煮后應及時過濾藥液,不建議反復煎煮同一劑藥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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