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藥煎煮需遵循浸泡、水量控制、火候調(diào)節(jié)、時間把握、過濾等步驟。正確煎煮方法主要有先煎后下、包煎、烊化、另燉、沖服等特殊處理方式。
藥材需提前用冷水浸泡30-60分鐘,水量以淹沒藥材2-3厘米為宜。礦物類、貝殼類藥材需延長浸泡時間至1小時以上,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。夏季高溫環(huán)境可縮短至20分鐘,避免藥材變質(zhì)。
一般藥物頭煎加水量為藥材體積的5-8倍,二煎為3-5倍。解表藥、芳香類藥材需減少水量至3-4倍,滋補類藥材可增加至8-10倍。煎煮過程中不宜中途加水,若必須添加應(yīng)使用熱水。
煮沸前用武火快速加熱至沸騰,煮沸后改用文火維持微沸狀態(tài)。解表藥、芳香類藥材全程用武火快煎10-15分鐘,滋補類藥物需文火慢煎40-60分鐘。含毒性藥材如附子需先煎1小時以上去毒。
常規(guī)藥物頭煎20-30分鐘,二煎15-20分鐘。根莖類、礦物類藥材需延長至40分鐘,全草類、葉類藥材縮短至15分鐘。特殊處理的先煎藥材需提前煎煮30-60分鐘,后下藥材在最后5分鐘加入。
煎煮完成后立即用紗布過濾,藥液混勻后分2-3次溫服。阿膠類烊化藥材需趁熱融化,貴重藥材如人參宜另燉兌入。沖服類粉末藥物用藥液或溫水送服,避免與金屬器具接觸。
煎藥器具建議使用砂鍋、陶瓷鍋或玻璃器皿,忌用鐵、鋁等金屬容器。服藥期間需忌食生冷、辛辣、油膩食物,保持規(guī)律作息。不同藥材配伍需遵醫(yī)囑,如出現(xiàn)惡心、皮疹等不良反應(yīng)應(yīng)立即停用。藥渣可重復(fù)煎煮1-2次,但隔夜藥液不宜再服。特殊體質(zhì)患者應(yīng)在醫(yī)師指導(dǎo)下調(diào)整煎煮方法及用藥劑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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