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糖尿病需通過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、空腹血糖檢測、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等方式篩查。診斷標準主要依據(jù)血糖閾值,建議妊娠24-28周孕婦常規(guī)篩查。
1、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
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是診斷妊娠糖尿病的金標準。孕婦需空腹8小時后飲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,分別檢測空腹、服糖后1小時和2小時的血糖值。若空腹血糖超過5.1毫摩爾每升,或1小時血糖超過10.0毫摩爾每升,或2小時血糖超過8.5毫摩爾每升,任一數(shù)值超標即可確診。該試驗能準確反映胰島素分泌能力和糖代謝狀態(tài),但需注意試驗前3天保持正常飲食,避免劇烈運動影響結果。
2、空腹血糖檢測
空腹血糖檢測是妊娠糖尿病篩查的基礎項目。要求孕婦禁食8-12小時后抽取靜脈血檢測,正常值應低于5.1毫摩爾每升。該方法操作簡便但敏感性較低,可能出現(xiàn)假陰性,常作為初步篩查手段。對于高齡、肥胖、有糖尿病家族史的高危孕婦,即使空腹血糖正常仍建議進一步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。
3、糖化血紅蛋白檢測
糖化血紅蛋白反映近3個月平均血糖水平,正常妊娠期應低于5.7%。該指標不受短期飲食或應激影響,可作為輔助診斷依據(jù),但因妊娠期紅細胞代謝加快可能導致數(shù)值偏低,需結合其他檢查綜合判斷。對于孕前已存在糖耐量異常的孕婦,該檢測有助于評估長期血糖控制情況。
4、隨機血糖檢測
隨機血糖檢測適用于出現(xiàn)多飲多尿等典型癥狀的孕婦,任意時間點血糖超過11.1毫摩爾每升需警惕糖尿病。但該方法特異性較差,易受進食、情緒等因素干擾,不能單獨作為診斷依據(jù)。發(fā)現(xiàn)異常時需重復檢測或結合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確認。
5、尿糖檢測
尿糖檢測通過試紙法篩查尿液中葡萄糖含量,陽性結果提示可能存在血糖異常。但妊娠期腎糖閾降低可能導致生理性尿糖陽性,而部分妊娠糖尿病患者尿糖反而陰性,故該方法僅作為參考指標。需注意留取清潔中段尿,避免陰道分泌物污染影響結果。
妊娠期血糖監(jiān)測應貫穿整個孕期,確診孕婦需每周監(jiān)測空腹及餐后血糖。建議采用糖尿病飲食控制每日碳水化合物攝入量,分5-6餐進食避免血糖波動。適當進行散步、孕婦瑜伽等低強度運動,每次不超過30分鐘。定期產(chǎn)檢評估胎兒發(fā)育情況,血糖控制不佳者需在醫(yī)生指導下使用胰島素治療,禁止自行服用口服降糖藥。產(chǎn)后6-12周應復查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,評估糖代謝是否恢復正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