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耐量檢查一般在孕24-28周進行最合適。妊娠期糖尿病篩查需通過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完成,該時段能較好反映孕婦胰島素抵抗狀態(tài)。
孕24周前胎盤分泌的激素水平尚未達到峰值,此時檢測可能出現(xiàn)假陰性結果。孕28周后胎兒生長加速,若存在未診斷的妊娠期糖尿病可能增加巨大兒等風險。檢查前需空腹8小時以上,口服75克葡萄糖后分別檢測空腹、服糖后1小時和2小時的血糖值。檢查前3天保持正常飲食和活動量,避免刻意節(jié)食或劇烈運動影響結果準確性。部分高危孕婦如肥胖、有糖尿病家族史者,可能需提前至孕16周進行初次篩查。
建議孕婦在檢查前避免高糖飲食,保持規(guī)律作息,檢查當日攜帶零食防止低血糖。若結果異常應配合醫(yī)生進行營養(yǎng)指導,每日監(jiān)測血糖并記錄飲食運動情況,必要時需使用胰島素控制血糖。定期產(chǎn)檢時需復查血糖指標,產(chǎn)后6-12周應重復糖耐量試驗評估血糖恢復狀況。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產(chǎn)后需注意生活方式調整,降低未來患2型糖尿病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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