剖腹產半年后通常可以做人流,但需經專業(yè)醫(yī)生評估子宮恢復情況。剖腹產術后子宮瘢痕愈合需6-12個月,若恢復良好且無感染、胎盤異常等問題,可在嚴密監(jiān)測下進行人流手術。
剖腹產術后子宮切口形成瘢痕組織,半年時多數(shù)產婦瘢痕肌肉化程度已達80%以上,此時進行人流手術的子宮破裂風險較低。手術需選擇超聲引導下的可視操作,避免盲刮損傷瘢痕處。術前需完善陰道超聲評估瘢痕厚度,通常要求≥2.5毫米,同時排除胎盤植入、瘢痕妊娠等特殊情況。術中采用負壓吸引術比鉗刮術更安全,術后需加強抗感染治療和子宮收縮監(jiān)測。
若剖腹產術后存在子宮復舊不良、瘢痕愈合延遲或慢性炎癥,則需延遲人流手術。瘢痕厚度<2毫米、胎盤附著于子宮切口處或合并貧血、凝血功能障礙時,強行手術可能導致大出血或子宮穿孔。此類情況需先治療基礎疾病,待瘢痕愈合達標后再考慮手術,必要時需選擇藥物流產替代。
剖腹產半年后計劃人流者應提前1周避免性生活,術前3天禁止陰道用藥。術后需臥床休息24-48小時,1個月內禁止盆浴和重體力勞動,觀察陰道出血量及腹痛情況。飲食上增加瘦肉、動物肝臟等含鐵食物,配合維生素C促進鐵吸收,避免生冷辛辣刺激。建議術后42天復查超聲評估子宮恢復,6個月內嚴格避孕以免再次妊娠加重子宮損傷。出現(xiàn)發(fā)熱、持續(xù)腹痛或出血量超過月經量時需立即就醫(y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