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(2)對診斷的干擾:
① 心電圖變化:例如P-R及Q-T間期延長,服藥后多數患者有T波減低伴增寬及雙向,出現(xiàn)u波,此并非停藥指征;
② 極少數有AST、ALT及堿性磷酸酶增高;
③ 甲狀腺功能變化,本品抑制周圍T4轉化為T3,導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輕度下降,甲狀腺功能檢查通常不正常,但臨床并無甲狀腺功能障礙。甲狀腺功能檢查不正??沙掷m(xù)至停藥后數周或數月。
(3)下列情況應慎用:
①竇性心動過緩;
②Q-T延長綜合征;
③低血壓;
④肝功能不全;
⑤肺功能不全;
⑥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。
(4)多數不良反應與劑量有關,故需長期服藥者盡可能用最小有效維持量,并應定期隨診,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:
①血壓;
②心電圖,口服時應特別注意Q-T間期;
③肝功能;
④甲狀腺功能,包括T3、T4及促甲狀腺激素,每3~6個月1次;
⑤肺功能、肺部X射線片,每6~12個月1次;
⑥眼科檢查。
(5)本品口服作用的發(fā)生及消除均緩慢,臨床應用根據病情而異。對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較大負荷量,必要時靜脈負荷。而對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,應用小量緩慢負荷;
(6)本品半衰期長,故停藥后換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藥時應注意相互作用。
① 竇性心動過緩、竇性停搏或竇房阻滯,阿托品不能對抗此反應;
② 房室傳導阻滯;
③ 偶有Q-T間期延長伴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;主要見于低血鉀和并用其它延長QT的藥物時;
以上不良反應主要見于長期大劑量和伴有低血鉀時,以上情況均應停藥,可用升壓藥、異丙腎上腺素、碳酸氫鈉(或乳酸鈉)或起搏器治療;注意糾正電解質紊亂;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發(fā)展成室顫時可用直流電轉復。由于本品半衰期長,故治療不良反應需持續(xù)5~10天。
(2)甲狀腺:
① 甲狀腺機能亢進,可發(fā)生在用藥期間或停藥后,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現(xiàn)典型的甲亢征象,也可出現(xiàn)新的心律失常,化驗T3、T4均增高,TSH下降。發(fā)病率約2%,停藥數周至數月可完全消失,少數需用抗甲狀腺藥、普萘洛爾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;
② 甲狀腺機能低下,發(fā)生率1%~4%,老年人較多見,可出現(xiàn)典型的甲狀腺機能低下征象,化驗TSH增高,停藥后數月可消退,但粘液性水腫可遺留不消,必要時可用甲狀腺素治療。
(3)胃腸道:便秘,少數人有惡心、嘔吐、食欲下降,負荷量時明顯。
(4)眼部:服藥3個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層下1/3有黃棕色色素沉著,與療程及劑量有關,兒童發(fā)生較少。這種沉著物偶可影響視力,但無永久性損害。少數人可有光暈,極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藥。
(5)神經系統(tǒng):不多見,與劑量及療程有關,可出現(xiàn)震顫、共濟失調、近端肌無力、錐體外體征,服藥1年以上者可有周圍神經病,經減藥或停藥后漸消退。
(6)皮膚:光敏感與療程及劑量有關,皮膚石板藍樣色素沉著,停藥后經較長時間(1~2年)才漸退。其他過敏性皮疹,停藥后消退較快。
(7)肝臟:肝炎或脂肪浸潤,氨基轉移酶增高,與療程及劑量有關。
(8)肺臟:肺部不良反應多發(fā)生在長期大量服藥者(一日4~6片)。主要產生過敏性肺炎,肺間質或肺泡纖維性肺炎,肺泡及間質有泡沫樣巨噬細胞及2型肺細胞增生,并有纖維化,小支氣管腔閉塞。臨床表現(xiàn)有氣短、干咳及胸痛等,限制性肺功能改變,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細胞增高,嚴重者可致死。需停藥并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。
(9)其他:偶可發(fā)生低血鈣及血清肌酐升高。
【禁忌】
(1)嚴重竇房結功能異常者禁用;
(2)II或III度房室傳導阻滯者禁用;
(3)心動過緩引起暈厥者禁用;
(4)各種原因引起肺間質纖維化者禁用;
(5)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