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過期的眼藥水可能導致眼部刺激、感染風險增加或藥效喪失。眼藥水過期后成分可能發(fā)生變質,防腐劑失效,微生物污染概率升高。
眼藥水超過有效期后,藥物活性成分可能分解失效,無法達到預期治療效果。部分眼藥水含有特殊防腐劑,過期后防腐功能下降,瓶內細菌滋生風險顯著增加。變質藥物可能引發(fā)眼部刺痛、紅腫、瘙癢等刺激反應,嚴重時導致角膜炎或結膜炎。部分患者使用過期眼藥水后出現(xiàn)視物模糊、畏光流淚等癥狀,這與藥物沉淀物刺激或微生物感染有關。
極少數(shù)情況下,過期眼藥水中的變質成分可能引發(fā)嚴重過敏反應,表現(xiàn)為眼瞼腫脹、劇烈疼痛或視力下降。某些特殊類型眼藥水如含激素成分的,過期后可能產(chǎn)生毒性代謝產(chǎn)物,造成眼壓升高或角膜損傷。免疫低下人群使用污染眼藥水后,發(fā)生真菌性眼內炎等嚴重感染的風險更高。
建議立即停用過期眼藥水,用生理鹽水沖洗眼睛。若出現(xiàn)持續(xù)眼紅、分泌物增多或視力變化,應及時到眼科就診檢查。平時儲存眼藥水應避免陽光直射,開封后使用周期不宜超過一個月,即使未到保質期也應定期更換。購買眼藥水時注意查看有效期,避免囤積過多導致過期浪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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